夫妻双方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是工薪阶层较为喜爱的一种方法。通常夫妻房贷都会选择一个主贷人,问题来了,当夫妻一同申请办理公积金房贷时,房贷夫妻为什么要选择一个“主贷人”?谁当“主贷人”更合适呢?
为什么要选择一个“主贷人”
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以后的还款。因此,当夫妻二人共同去贷款的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
1、财产损失保险。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这样即使未来抵押的房产出了怎样的意外都有保险可赔偿。
2、还贷保证责任险。这项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主贷人”,如果贷款人在还款期间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但有些人会说,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否就与自己无关?是否参与还贷财产都不属于自己?答案是否定的。
这属于婚后夫妻取得的共同财产,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
如何确定“主贷款人”
1、主贷款人应选择首付更高更稳定的一方,便于贷出较高的额度。
2、主贷款人应选择更年轻的一方,便于贷更长年限。
3、选择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如果征信不良,有可能会影响银行批贷。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即使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还款人征信有问题也有可能影响到批贷。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时银行主要考核主贷款人的贷款资质,确定一个合适的主贷人,能更容易申请到额度较高的贷款和较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