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出台意见加强地灾防治驻守技术支撑
5月12日是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当天,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印发实施。为何要出台《指导意见》?有何重点值得关注?
健全地灾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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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以下简称“驻守支撑”)是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底板”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驻守支撑专业队伍是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技术力量,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去年发生在巴中市通江县板桥口镇野茶坝村2组的成功避险案例为例,在一次雨后核查时,监测员发现滑坡隐患点裂缝变形加剧后上报情况。在接到险情通知后,驻守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核查,分析险情趋势,合理调整隐患风险由中风险到高风险,为落实防范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避免了2户5人可能因灾伤亡。
自2008年以来,四川持续推动开展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加强基层一线防灾减灾力量。2019年,四川又专门印发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相关工作要求。
在《通知》基础上,《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支撑服务长效机制。《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要求、驻守支撑作用、日常管理考核等四部分,明确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法依规选取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之一的专业单位开展驻守支撑工作,确保每年汛期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驻守单位全覆盖。
进一步细化驻守支撑服务事项
此前驻守支撑服务中,存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责任边界不清、服务内容不细、权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指导意见》提出相应举措。
记者翻阅《指导意见》发现,驻守支撑服务事项进一步细化——明确动态巡查发现新增隐患点要同步规划避险转移路线、评估安置场所,强化监测预警数据分析、阈值优化、响应反馈等,增加对行业主管部门、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防灾知识培训,建立突发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力量统筹调配制度,县级可要求驻守单位增加人员和装备,市级可统筹调配辖区驻守单位。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驻守单位选取标准,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技术人员工作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职称,并配置无人机等技术装备,确保市县选优选强驻守单位。”自然资源厅防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驻守单位长期稳定,可按规定签订不超过3年的服务合同,要求各地加强履约情况和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将其作为驻守支撑解(续)约的重要依据。
“目前,四川共有225支驻守支撑队伍、844名驻守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印发实施后,将有利于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支撑队伍管理,推动提升驻守服务保障质量和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川在线记者 王若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