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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从体制机制、重点区域、产业项目、改革探索、风险防控、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助力京津冀协同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三地协同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具体来看,《通知》以支持京津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绿色金融协同合作为蓝图,明确该项工作时间节点和预期目标。即到“十四五”末,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基本建成与“双碳”目标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从现在起到2030年,努力实现京津冀银行业绿色信贷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在统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风险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等方面实现跨越式进步。
在推动机制优化方面,《通知》推动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要求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纳入发展规划之中,将低碳要求嵌入相关内部制度与流程中。通过建立绿色项目优先审批机制、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经验交流,探索研发适合本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优化绿色信贷担保方式,积极拓展环境权益质押信贷业务,通过银团贷款、共同保险、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大绿色金融供给,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
同时坚持有扶有控。《通知》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及限控领域,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及产业结构优化。引导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推动雄安新区建设,为雄安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绿色低碳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在雄安新区建立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优化项目筛选,加强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等领域投融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重点区域金融服务质效,大力发展新型绿色保险,为京津冀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保驾护航;推进降碳增效,将客户环境保护情况列为准入审批中的重点审核事项,强化客户“碳表现”要素审查,推进绿色能源替代行动,为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供融资支持,并严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投融资准入关。
在强化监管联动方面,《通知》推动京津冀三地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方面构建监管协同机制,助力解决跨区域风险监管难、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加强京津冀三地绿色金融风险协同监管,督导银行保险机构夯实主体责任,形成资金和项目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监管措施和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重大生态事件和违约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京津冀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在行业层面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将三地的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纳入,促进区域绿色金融资源流动与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在强化风险识别,有效防控经营风险方面,《通知》第六条明确,京津冀三地监管部门要根据日常监测情况联合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监管措施和工作程序,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金挪用、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有效防范重大生态事件和违约风险的发生。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要定期摸排存量高碳企业(项目)授信情况、投资情况和风险状况,积极稳妥做好有关风险化解处置,不搞“一刀切”,避免处置不当引发次生风险。